各市教育局,省职业教育各有关教科研中心组: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推动职业教育教研活动有效开展,加强职业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全面提高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职业学校组织开展备课、上课、听课、说课、评课教研(以下简称“‘五课’教研”)活动和研究课、示范课评比(以下简称“‘两课’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1.促进国家和省有关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课程结构,以及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和教学管理等方面教学改革精神在教学实践层面的贯彻落实,提高职业学校教学质量; 2. 构建衔接互动的省、市、校三级教研网络和工作机制,开展立足课堂、面向现场的教学研究、专业实践,促进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在教学领域的有效转化; 3.引导职业学校教师坚持在岗学习和校本研究,跟踪行业企业用人标准,着眼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创新教学方式和教学模式,提升专业化水平; 4.推动教学常规工作内涵和方式的变革,提升教学管理水平,为课堂教学改革提供保障。 二、“五课”教研 (一)教研内容 在备课方面,要求教师依据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确立教学目标,结合学生特点、自身教学风格和所使用的教材,开发和整合课程资源,对课程进行二次开发和教学设计,正确体现教什么、如何教,以及学什么、如何学等内容。公共基础课程,重在对学生思想品质、文化素养及其目标达成的研究;专业技能课程,重在教学内容和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和工作过程对接的研究。 在上课方面,要求教师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依据教学目标采取有效的教学策略,创设教学情境,利用教学资源,加强师生互动与相互建构,实现课程内容在课堂教学中有效展开与动态生成。公共基础课程,重在促进学生认知与体验相结合,知情意行合一的研究;专业技能课程,重在做中教、做中学,教学做合一的研究。 在说课方面,要求教师对教学目标、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资源、教学效果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阐述、系统分析,主要说明为何教、教什么、如何教、为什么这样教等,重在阐释教学理论的应用和课堂教学的反思。 在听课方面,要求听课者对授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体现的课程观念和教学理念,以及教学目标的达成度、教学方式的合理性、教学资源与现代信息技术利用的有效性、学生学习的参与性等进行全息透视。 在评课方面,要求依据课程观念和教学理念、课程教学改革要求,以及课堂教学目标,对照课堂教学结构,由专家、领导、同行对授课教师在课堂教学活动中的教学策略、资源整合、信息技术应用,学生的情感体验、能力培养、素质提升等目标达成的实际状况,进行诊断性和发展性评价。 (二)参与主体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以及各级职业教育教研机构和相关组织。 (三)活动范围 按照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开展教研活动。活动覆盖所有专业、所有课程、所有教研人员、所有教师。 (四)活动要求 职业学校是“五课”教研的主体,要通过制定活动计划,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措施、提供活动保障。 学校校级领导要带头参加“五课”教研活动,充分发挥教学名师、学科或专业教学带头人、教学能手的作用,邀请行业企业的专家参与常规教学评议,打造研究型教师团队,构建学习型教研组织。学校要把“五课”教研活动和教学评优活动相结合,通过活动开展营造聚焦课堂的教研氛围,引导教师潜心教学研究,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探索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教学模式。 各地和学校可通过现场观摩、课题研究、专题研讨、专家评议等手段,以及市县交流、校校互动、成果推广等方式,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活动中呈现出来的实践成果和先进经验。 三、“两课”评比 (一)评比课程 1.公共基础课程 按照科目进行,分为:(1)职业生涯规划;(2)职业道德与法律;(3)经济政治与社会;(4)哲学与人生;(5)语文;(6)数学;(7)英语;(8)计算机应用基础;(9)体育与健康;(10)其他选修课程。 2.专业技能课程 按照11个专业大类进行,分为:(1)农林牧渔类;(2)能源化工类;(3)土木水利类;(4)加工制造类;(5)纺织服装类;(6)交通运输类;(7)信息技术类;(8)医药卫生类;(9)财经商贸类;(10)旅游服务类;(11)文化艺术类。 (二)参与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体教师。同一年度,一名教师只能参加一门课程或一个专业类别的评比。 (三)评比办法 1.时间安排 自2010—2015年,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时间在每年的10-12月份。 2.参评名额 由省参照中职和五年制高职各专业类别在校生数,确定各市参评名额(具体名额见附件1),各市职业教育教研机构依据参评名额,在职业学校自由申报的基础上,参考省“两课”评比规则,与职业学校“五课”教研活动有机结合,采用集中评议或现场听课的方式进行参评课遴选,具体遴选办法由各市自定。 3.评比程序 “两课”评比由我院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研究所组织省职业教育各有关教科研中心组进行。具体程序为: ——市申报。由各市按照规定的时间,集中上报所推送的参评课名单,同时报送参评教师的如下材料:①参评课教学简案(具体样式可参见附件1);②参评课的教学实录音像光盘,摄录时长不超过45分钟;③参评课的听课评议表(具体样式见附件2);④本学期或上一个学期的备课材料、听课笔记。 ——省现场评比。由专家组审阅申报材料;参评老师进行现场说课和答辩;专家组根据申报材料和现场说课、答辩情况,依据评价标准,按照一定比例,通过个人评定和全组集中评议,评定省级示范课和研究课。 4.评比标准 基于教育部新颁教学大纲或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要求,依据国家规划新教材或省定教材,按照“五课”的内涵要求,对参评课的课程观念、教学理念、教学目标、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教学手段、教学效果等方面内容,突出教学特色和亮点、教学创新思路与举措,结合备课、听课材料,进行评价,评级指标及要点参见附件4、5、6、7,具体评比规则和评价标准由我院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研究所组织省职业教育各有关教科研中心组制定。 5.成果认定 凡被评定为省级示范课和研究课的参评课,我院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将该项荣誉作为省职业教育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教学能手的优选条件之一。 四、组织工作要求 1.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开展“五课”教研、“两课”评比活动,作为加强职业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以及提高教学质量,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的重要工作抓手,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和过程监控。 2.各市职业教育教研机构要跟踪了解基层学校“五课”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做好业务指导和服务,确保“五课”教研、“两课”评比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对于职业学校好的经验和做法应及时进行宣传和推广,突出的典型应向我院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研究所推荐,以便适时进行表彰。 3.省职业教育各有关教科研中心组应依据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有关要求,根据本科目或本专业大类的特点,制定省级示范课评比规则和评价标准。同时,要加强与各市职业教育教研机构的协调和沟通,深入教学一线,进行研究、服务、指导,积极参与“五课”教研活动,科学、公正地做好“两课”评比有关工作,并通过活动构建教学成果转化机制,将优秀教研与教学成果广泛应用到教学实践层面。 4.全省职业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五课”教研活动,加强过程管理,防止只重形式,不讲实效,只重视个别参评,不重视全体提高,避免将推动全省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的活动,片面理解为个别教学先进的选拔,从而改变活动意图、降低活动成效。职业学校应将“五课”教研活动与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相结合,鼓励教师将研究成果通过活动予以转化和呈现。 |